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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引才招聘3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6:0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29       报名截止:2023-03-31

  根据我区人才发展规划,按照2023年3月10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岗位为《关于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中发布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共2个岗位3人。招聘职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引才招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本公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附件1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执)业资格等报考条件。

  4.年龄:符合附件1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选择网络报名和高校现场招聘会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有求职意向的各类人才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各招聘单位所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意向报名。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在报名结束前持报名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引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表中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资料(均要审原件收复印件)等证件。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2)高校现场招聘会报名

  时间:2023年3月31日13:30--17:00。

  现场招聘活动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排球馆。

  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赴高校引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表中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资料(均要审原件收复印件)等证件。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3.温馨提示

  尚未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请考生关注留意。

  (二)考核测试

  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测试。具体时间、测试方式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正式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

  (二)后续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工作会贯穿此次整个招聘工作,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30-1238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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